2月3日,县纪委监委召开“转作风、比担当、促发展”纪律作风建设动员会,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县纪律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对贯彻落实《广宁县关于开展“庸劣”干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作了部署,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加强作风建设上当好表率、树立标杆,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广宁高质量发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锦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要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方向性指引,结合县纪律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在全县作风建设上始终冲锋在前。纪检监察机关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力量,要紧扣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担负起协助党委抓党风的重要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要旗帜鲜明反对“四风”,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党员干部松绑减负;严肃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刹住违规收送吃喝等不良风气。要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关注工作作风,看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在落实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变通、有没有偏向、有没有走样。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大力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放到为人民服务上来。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整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在协助县委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不能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也要从严整治我们的干部队伍作风。要在强化机关党建过程中,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要加大对涉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力度,坚决严防“灯下黑”。
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陈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