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于8月下旬分别向7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情况。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现将县委巡察组向南街街道党工委、古水镇党委、横山镇党委、江屯镇党委、坑口镇党委、赤坑镇党委、石咀镇党委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横山镇: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环境整治工作不严不实。缺乏大局意识,未把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政治站位不高,抓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不够有力。对弃耕抛荒地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复耕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开展专项行动不力。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够重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弹回潮,文风会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经意识淡薄,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廉政风险较大。“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巡察整改不到位,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重视,应付整改。
坑口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重视、不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政治意识淡薄,忽视抓巡察整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跟踪不到位,没结合实际具体落实措施,造成资源浪费。责任意识不强,统筹能力不足,履行职责不到位,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进度缓慢。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推动民生项目不力,镇域教育、卫生、文化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对村党支部领导作用弱化、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久拖未决。
石咀镇: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重视、不认真,“第一议题”学习不到位。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有短板,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效果不明显,拆旧复垦后续工作管护不到位。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法规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存在形式主义,撰写工作汇报搞“拿来主义”。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不到位,“三资”交易监管不到位。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抓党建带队伍存在薄弱环节。
江屯镇: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推动“一圈”产业绿色发展存在短板,南药种植较为零散,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人居环境整治有待加强,没有逐级压实责任,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民生项目推动不积极,村(社区)16间公建规范化卫生站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或“有站无医”情况。镇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容易造成流失。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发展党员不规范。班子成员战斗力有待加强。
南街街道: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不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存在短板。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不到位。存在占用耕地违规违法建设、耕地“非农化”等问题。落实基层治理工作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实。学习调研工作流于形式。服务意识不强,民生领域存在短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用心用力,推进民生实事用心用情不够,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不够实,推动文化惠民工作不力。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服务企业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违规建设工程项目。
赤坑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不够到位。推动重点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农网改造工作比较拖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不扎实,违法用地监管执法不够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不到位,扶贫项目收益衔接滞后,扶贫产业可持续性不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偏差,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警示教育不严不实。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不牢固,镇属部门处理群众诉求不及时,应付了事,跟踪督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空壳村”“脱壳”缺实招,赤坑社区、惠爱村党建阵地建设缓慢,培养发展党员不严谨。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
古水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重点工作推动乏力,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处置低效用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不够坚决。攻坚克难精神不足,落实污染防治工作措施不够有力,解决工业园区污染源瓶颈问题不及时,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秸杆工作不够扎实。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推动乡村振兴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村级集体“三资”监管有缺失。基层党建设工作不严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基层工会管理不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巡察整改不重视不到位。 (广宁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