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向木格镇、螺岗镇、县文广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城管局、县政数局(县信息中心)、县林业局等11个单位开展了县委第二十四轮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木格镇
一、关于“党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项目带动。抓好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盘活弃耕地502.26亩,引进大肉姜、无花果、辣椒等种植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做好政策配套支持,大力支持群众发展产业。二是严格落实“一场一策”并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按要求按进度开展复绿,目前各瓷沙场已修建排水渠、截水沟和拦沙坝,完成75%复绿面积;已修复横洞矿区破损道路并加强与公路养护方的沟通,定期做好道路泥沙和扬尘清理工作。三是抓好民生领域的整改,加快医疗卫生设备更新,加强医共体专家下沉、远程会诊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作用,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并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不断完善基础性服务;压实镇村工作责任,列入2020年的15个中小型隐患点已全部完成治理。
2.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学习交流并结合木格实际认真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把党的先进理论和重大决策切实转化为推动木格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会前班子成员之间沟通,进一步明确会议制度和会议纪律,落实党委主要领导末位表决制。
二、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 党建意识淡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抓好支部班子建设,落实组织委员或负责党建专责人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组工干部包片指导党建工作制度,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以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统筹利用村文化室、祠堂等民间文化阵地,打造各具特色的、鲜活的党建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开展党建系列活动,有效盘活党建阵地资源。三是严格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抓党建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运行机制。党委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组工干部专题学习《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进一步明晰干部选任程序。二是按要求进行任前公示。
3.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高,缺乏担当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细化年度考核方案,对工作态度积极、成绩表现突出的同志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态度懒散、推诿扯皮现象进行严肃批评问责,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监督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持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四是进一步提高履职责任意识,重视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工单处理成效。五是加强领导班子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争取更大支持。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存在”方面的问题。
1.抓效能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镇实际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加强相关部门学习“三重一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加强办公室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学习公文办理制度,明确发文审批程序,完成相关程序后由党政办呈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发。
2.形式主义、不担当、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沟通与联系,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督办,常态化进行跟踪监督管理。二是按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完成各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做到“一企一策”。三是发挥“交所合一”新机制作用,加大路面执法,大力打击大货车、摩电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源头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隐患排查整改,加强交通劝导和路长制巡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更换垃圾清运公司,制定垃圾治理及清运工作制度,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督办,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及清运工作。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支出报销制度。加强财务和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核销账龄超过5年没有变化的往来款,并作坏账处理。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财务核算的时候涉及专项资金的设置专门的项目收支,列出专款明细台账。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油卡统一收归党政办管理,每次加油前由司机向党政办申请。四是目前已对敬老院资产实行登记封存,建立了台账管理,并严格规范处置流程。
4.执行工会法有关规定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有计划开展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慰问等活动。三是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使用工会经费。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严实,重点领域违纪违规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委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依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平台对班子成员履责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二是积极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人居环境整治检查督查,年内排查问题线索8条,谈话提醒8人。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强化教育引导和曝光震慑,开展明察暗访共56批次,暗访部门、村(社区)21个,发现问题32个,现场纠正19人次,约谈提醒19人。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累计督查22次。
2.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切实提高纪委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二是2021年召开镇纪委班子专题会议16次,开展专题培训6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到肇庆市委党校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派出专职委员到广宁县纪委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年内召开木格镇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批次,开展讲党课、廉政谈话35批次。
五、关于“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方面的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后勤工作人员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会计入账核算手续;二是抓好整改落实,自2021年6月起职工个人缴交的餐款已按要求交付会计入账核算。
螺岗镇
一、关于“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弱化,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推广特色农业种植、流转山地、山地租金、光伏发电等方式创收,镇域五个行政村本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上级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螺岗镇书记项目各项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验收。三是进一步完善镇农贸市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六乱”整治,积极劝导流动商户入市场经营。四是积极与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全力处理镇自来水厂存在问题,督促镇水利站落实常态化巡查。
二、关于“财务管控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镇域实际,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财务制度并贯彻落实,夯实财务审批责任,落实三级监管制度,确保有据可查。二是研究制定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核销省内非公共交通工具公务交通费。三是规范党建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明确审批权限,确保专款专用。
三、关于“党的建设不规范,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螺岗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落实。二是抓严抓紧支部书记述职工作,严格落实每月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定期到各村(社区)督导“三会一课”的落实情况。三是贯彻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有效实施,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明晰表决事项对应的表决人员并贯彻落实。四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委每半年向党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切合本镇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已创建村级廉洁教育点3个。五是严格执行《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精神,按照相关要求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六是规范工会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由工会专员负责镇总工会事务和出纳,由镇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相关财务制度落实。
县文广旅体局
一、关于“党组领导不力,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局党组班子成员变化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明确工作分工,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带头引领作用。局党组成员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继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凡列入“三重一大”的议题,先报办公室备案再报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纪委派驻组。进一步明确与规范党组会议议事程序,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遵守党组会议要求。三是完善发文管理制度。严格区分党组及行政发文界限,加强对发文的审核把关, 规范公文管理按程序审批。
2.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局党组会议增加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比重和内容。二是严格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要求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在会前形成书面材料;各支部按照局党组(局总支)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向局总支报备,各党组成员负责对分管部门的支部做好监督执行。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教育紧紧抓在手上。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应急政策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应急意识,提高文广旅体行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公室的办文程序,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并落实工作要求。三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文广旅体行业积极引导文明理性消费,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推广活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会议研究、研判,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抓实。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围绕对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积极上报有关线索。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实,选人用人不严”方面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局成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小组,严格执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规范要求;完善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流程,采用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征求意见。二是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审核,确保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措施、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
2.党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思想动员教育,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符合要求的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组织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二是做好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关心流动党员情况,发动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对确实无法参加党内活动,提供学习资料。三是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仍存在‘四风’问题”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广东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提出的免费开放时间规定,规范设置免费开放时间,切实按公示时间对外开放。二是发挥专班作用,针对存在问题协调各单位推进解决;督促相关镇及部门按责任分工,加快建设,加快房屋拆迁,迁坟工作;督促企业加快建设,早日开放。三是加强指导,对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文体协管员的服务业务水平和能力,做好农村文体活动工作;签订责任书,完善文体协管员聘用程序;认真做好文化惠民谋划和推动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局办公室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印发至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手中,加强学习领会、学以致用。二是从2021年6月后,每次党组、班子会议多数以扩大会议的形式召开,把相关理论知识和上级精神学习的覆盖面扩大到中层干部,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学习。按照《广宁县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辅导、交流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五个基本环节的有效落实。
2.执行上级决策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关于烈士陵园是创文工作中“10个点位”之一整改落实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县创文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相关标准,完善县烈士陵园内的设施配备,把烈士陵园内男、女公厕分别将一个蹲厕改为无障碍坐厕,增设不锈钢垃圾桶15个,增加吸烟区的标置和设置相关标识。二是加强对县烈士陵园的日常服务管理,除了日常的清洁工作之外,还要加强开放时间的日常保洁工作。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对进入烈士陵园活动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提高创文意识和家园意识,积极支持配合我县创文工作。四是加强巡查督查,局成立督查小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对烈士陵园创文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关于“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履行“两个责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心魔》,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撰写警示教育观后感,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取得成效。二是加强落实局监督责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考勤考核,落实考勤考核制度以及谈话提醒制度,把上述制度落实结果列入干部职工年终个人考核范围。二是对县烈士陵园、县光荣院2个局下属单位建立和健全上下班签到制度,每月提交1份出勤表给局办公室报备;由局优抚安置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该2个下属单位出勤及签到情况;健全该2个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制度。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无故缺勤迟到的人员,对工作不认真的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
2.党组议事制度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和民主集中作用;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要求,严格落实党组议事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每次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均事前主动邀请派驻组人员列席会议。
3.财务把关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局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从2021年6月开始,针对临时工(时工)工资的发放,局财会室既要签领表,也要取得税局开具的劳务发票,规范发放手续。二是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接待范围,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接待标准。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经费使用的监管,对日常开支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费用标准。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对3名党组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有效修改。三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图片存档等工作,对不落实“三会一课”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加强教育。
2.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待安置期间退役军人党员思想政治引领,将年度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党员纳入组织统一管理,丰富临时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将党员个体和临时党支部进行组合,建起临时党员管理教育“一盘棋”的负责机制。二是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活动,及时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所在的村(社区),纳入广东省党员信息系统登记管理。经我局多次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会商以及协调各镇(街)组织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动核查,发现596名“口袋”党员(在省党员系统的党员236名,退役军人信息系统自报是党员的360名),在核减已去世的19人、户口外迁8人、现役军人1人、预备党员1人、查无此人3人以后,我局继续做好甄别,并将甄别结果与县委组织部做好会商,制定具体解决工作方案,再会同相关镇(街)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3.工会运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从2021年4月开始,局工会已每月按时收缴工会经费,按标准发放了会员福利,局将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工会费缴费制度和落实干部职工工会福利待遇。
县应急局
一、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清单,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2021年以来,专题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共40次。二是2021年以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共16次,召开支部委员会13次,召开党员大会8次,上党课3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第一议题”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以来,在局党委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精神4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会1次。班子成员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1年11月30日印发《关于印发<广宁县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宁应急〔2021〕40号)。
3.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认真,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县安委办认真制定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活动方案,明确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责任,督促开展活动,并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情况,由分管领导对行政法规股股长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脚踏实地开展宣传活动,并如实报送相关情况和数据。三是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加强上报数据真实性、有效性的核对。
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二是由党委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下沉到企业、群众中,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巡察反馈会议以来,班子成员上报调研材料1份、学习心得体会12份。
5.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结合省市应急系统视频讲座要求,制定了2022年度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涵括业务理论、法律法规、保密、内部控制、信访、信息写作等内容。二是切实增强执法力量,于2021年9月起,调配安全员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工作。三是县政府已同意调配县民政局办公大楼一部分作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用房,应急局已开展建设布局、设计等工作。
二、关于“规矩意识淡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足”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浮在面上,实际行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安委办充分发挥综合监督指挥协调职能,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单位针对特殊时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旅游、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二是通过强化日常考核,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对日常工作中没有按要求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的将予以适当扣分。
2.行政执法检查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业务培训。二是调整完善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并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制度,确保每宗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行政法规股把关,由案审会议决定。三是制定了《广宁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规程》,工矿股、危化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执法股均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和执法规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出台制定了执法检查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推进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四是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分管执法工作的党委委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其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依法做好执法工作。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统一在广东省公务用车平台上做好使用申请、派车、费用登记等事项,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记录、费用如实登记。二是健全完善《广宁县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以及各业务股室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的报销、支出程序。
4.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了行政处罚款直接由被处罚单位上缴国库的方式,不再由局账号代收代缴。二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巡察反馈提及的卫星电话、计算机、冲锋舟等设备装备已列入固定资产账目,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工作分工。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方面的问题。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委、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清单,其中每季度都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支部向党委汇报1次党建工作;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县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二是分管领导每周与分管股室召开工作例会并开展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分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三是根据党务、政务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发展党员、评先评优、人员调整、重大文件等工作信息。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局党委于2021年12月26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局班子成员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下沉业务调研,把企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3.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分工变动,调整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正风反腐领导小组的成员。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正风反腐工作。二是把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会议议题。
4.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局长就相关问题与各相关班子成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并重新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二是巡察反馈会议以来,共开展谈话提醒10次,主题包括工作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
5.落实廉政审查要求不严格。
整改情况:分管人事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针对该项问题对办公室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选人用人,在干部提拔任用、个人评先评优、推荐考察对象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
县医保局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我局“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丰富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及时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会,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加大工作宣传,印制了9万多份《医保政策问答》小册子以及2000多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海报发放到县内“两定”机构和各镇村。三是摸清全县辖区133家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在校学生基本情况,通过在校学生力促家长参保缴费。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实行“每周一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镇(街)参保缴费情况,实行全县通报,确保进度。
3.推动医疗保障机制体制改革韧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筹建工作,对中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责进行研究,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参照周边县(市、区)的做法,经综合研判后向县委编办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提交了关于设立广宁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请示。
4.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经办专员重新学习了相关文件,增强业务本领。二是补充完善不够规范的医疗救助零星报销相关审批资料。三是开展提醒谈话,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经办人员全覆盖提醒谈话,规范医疗救助零星报销工作。2022年没发现类似情况。
5.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等各项重点工作中,注重实效,做到干部重心下移,以实打实的成效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警示教育以及大走访等活动。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具体措施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财务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对开支审批、现金使用、入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超过1000元以上的开支应以转账形式进行;二是着手对我局成立以来所有账目进行一次梳理核查,举一反三,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2.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对财务管理意识不强,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控管理,重新修订完善了财务制度,做到财务账表相符,确保“日清月结”。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会费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严格按个人工资收入收取,同时,规范节日慰问支出入账科目。
三、关于“党组织建设薄弱,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的问题。
1.对开展年度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不重视、不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载体。二是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微课堂进机关,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政商之鉴》《特权之蚀》等,组织党员干部到肇庆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党风党性党纪教育。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没有设置党务公开栏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20日前,已在单位显要位置完成党务公开栏设置工作。
3.党的阵地建设、组织建设乏力。
整改情况:按照“四有”工作要求,重新布置党员活动室,并在2021年11月底前安装完成相关影视设备,配备了一批学习资料,在办公区设置宣传栏。
县城管局
一、关于“针对政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方面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成立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优化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适时更新学习计划,结合“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了36次党组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如实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2.执行上级部署和推进重点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宁县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将工作清单化,定期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抓好示范点建设,着力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全分类目标。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北楼岗公园建设,于2021年7月1日建成并正式开放。举一反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对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工作力度,克服困难,不折不扣落实县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市民公园、书法碑林公园建设。
3.城市管理不够精细化,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32宗,治理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660.5平方米(其中责令整改25895.2平方米、拆除面积27765.3平方米、没收0平方米、罚款金额3456621.24元)。二是编制了城区道路交通改善规划,科学合理地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新增设置了3个红绿灯。加强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许可和批后监管工作,安排了专人负责道路挖掘、修复过程的跟踪监管。三是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多个部门联勤执法机制,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城市管理中的“六乱”、道路扬尘污染、建筑垃圾乱堆放等突出问题进行大力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校园周边各类违规行为132起,其中取缔占道经营69起,取缔高音喇叭扰民行为28起,批评教育不文明行为32起,取缔占道停车3起。通过设卡检查和流动检查,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93辆,其中违规上路车辆64辆,污染道路27辆,查处超载车辆2辆,处罚共2万元,责令改正89辆。
4.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结合市下发的任务确定好各镇(街)2022至2025年的查处目标任务,组织推动全县的查违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建设32宗,治理违法建设建筑面积53660.5平方米,提高了县城区违建治理工作成效。二是加强对绿科公司的监管和指导力度,督促绿科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污水处理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5.落实省委巡视广宁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促进抓好责任落实。二是进行查漏补缺,对相关整改工作与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一并推动落实。
二、关于“党建工作薄弱,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1.党支部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加强党支部管理,规范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按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党组成员抓分管股室党建工作责任,夯实支部委员抓党小组责任,夯实党小组组长抓党员责任,确保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每一个步骤环节。二是落实了专人负责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始记录,做好每次会议签到、照片、会议记录等台账。
3.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不严肃。
整改情况: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自查,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按规定对违纪被处分人员的评议结果按相关程序进行了更正。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三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重新核实,共检查了党员干部资料25份,对少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深刻反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5.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党组成员进行身边案例警示教育4次,到江美红色教育基地进行了现场学习,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今年共开展提醒(警诫)谈话18次,其中9月以来5次。针对酒驾问题,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由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召开小组会议,通过身边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每人谈认识、感受,50名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领导班子成员按时在“两责”平台填报履责情况。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四风’问题突出”方面的问题。
1.涉嫌违法用工。
整改情况:园林所、环卫所已对未经批准常年聘请20-30名钟点工问题进行整改。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县出台的差旅费支出有关规定,按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加强现有公车和油卡的管理。
3.路灯配件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对路灯仓库库存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形成《路灯仓库库存没有使用价值物品调查表》,落实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加强路灯仓库管理,对入库产品进行合格审核,做好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定期清点库存产品和清核回收的废弃材料,完善管理台账。
4.市政建设工程领域出现较多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设施股工作人员加强对市政建设领域相关规定、县有关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学习,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在今后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自觉坚持依法办事,避免出现类似错误。同时,对未取得相关许可的进行补办,对未签订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进行了补办。
县政数局(县信息中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党组领导作用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分工,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地位,厘清党政班子成员和普通干部之间的职责分工。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前充分准备,并结合业务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制订印发《县政数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是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履行职责使命工作不到位。
(1)统筹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组织了40多个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在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制度等。制定了《广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广宁县营商环境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关于开展广宁县营商环境专项整改提升第二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期限,并对照工作进度情况,不定期进行核查。制定《广宁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广宁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二是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开展产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集中办公,梳理完善66个实施事项,核对实施事项名称(办理项)、承诺时限、到现场次数、办理形式、网上办理深度、审批结果名称等实施要素。三是加快推进放权强镇改革工作。配合我县有关部门研究放权强镇改革工作,印发《广宁县关于加快推进放权强镇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将12项财政、人事、审批权限下放镇(街)实施。进一步厘清县级政府与镇(街)的权责边界,印发了《广宁县调整至镇(街)管理职权事项》。四是持续推广“免证办”“电子印章”。公布了《广宁县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清单(2021年)》,清单共297个事项,通过电子证照代替了实体卡证,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免带、免提交相关纸质证照材料,也可办理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五是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我局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工作,实现群众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同时还可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做到了高效便捷。
(2)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工作不到位,执行政务服务效能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统筹做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做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粤系列”三大成果(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我县各相关部门采取举办培训班、派发宣传单张、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粤系列”宣传推广应用工作。二是牵头迎接2021年度省级数字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工作。立即成立迎评专项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领导机制,抓重点,补短板。成立迎评工作专班,按照工作要求,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指标,各级各部门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国考迎评工作高效推进。
4.“思想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广宁县政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学习方案。二是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是“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均形成了会议纪要。
5.政治觉悟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防控措施,集中传达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重要文件精神。二是信息中心已印发《广宁县信息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成立落实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广宁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广宁县信息中心关于落实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广宁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台账。三是对县信息中心主任开展提醒谈话。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工作不扎实”方面的问题。
1.党建意识淡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明晰党支部书记履行的职责工作,从严、深入、细致推进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内组织活动和沟通交流的频率。二是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为抓手,把党建与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进行了正确的引导。三是对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推动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制定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规范健全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内组织生活等。
3.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落实廉政审查要求,严格审核考查对象的廉政情况,明确需待县纪委监委派驻组作出结论性意见后才能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相关人员拟任职位事项。二是组织办公室、人事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环节要求。三是县信息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县信息中心已健全班子架构。
三、关于“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
1.抓效能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机关考勤制度》等。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
整改情况:(1)县政数局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学习,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工会会员费。
(2)县信息中心一是组织办公室采购人员、财务人员深入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督促各股室抓好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等制度。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数局党组依托“两个责任”平台,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力度,相关工作措施和佐证材料已按时向平台提交。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数局党支部书记、县信息中心主任分别对个别同志就其存在的工作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和教育,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接受批评的同志能按要求整改,工作主动,积极参与创文、新农村建设等义务劳动,得到干部职工的好评。
县林业局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1.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党组议事制度、班子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范畴,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递交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作出决策。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党组会议不与其他会议套开、混开。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抓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及党内重要法规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从2021年3月至12月每月进行党内法规“六进”宣讲活动,共10场次,全面完成“党内法规”进机关学习培训任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以身边人身边事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自己摆进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三是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8小时以外”承诺书。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突出”方面的问题。
1.谋划林下经济示范项目不够科学,监督管理措施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了《广宁县林下经济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4年)》,于2021年9月7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第十七届县政府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方案,并于2021年12月13日印发实施。
2.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热点、痛点问题反应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生态理念,坚决履行保护生态环境职责。二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教育,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召开了一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会,专题研究我县桉改问题。
二、关于“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坚持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完善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和主体责任清单经“一把手”审定。二是提升谈话提醒的质量,班子成员针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局纪委抓好主责主业,发挥监督作用,对提拔、晋升的干部严格政治审查。 (广宁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