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五大领域11类问题

一、服务企业领域

(一)“一刀切”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政策不坚决,营商环境不够优化,企业、群众反映办事办证“繁、难、慢”等问题。社保缴纳、养老待遇落实、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和赔偿中徇私舞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服务企业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职能部门办事流程是否简化、办事效率是否提高,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审批时限,服务企业“中梗阻”,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不回应不解决,以及不履行服务承诺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故意为难来办事的企业等问题。

(三)向企业伸黑手、“吃拿卡要”等行为。公共服务行业中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提供财物、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免收费、规避税费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索取好处;以各种名目强迫交易和乱收费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领域

(一)向扶贫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伸黑手”和“动奶酪”问题。扶贫和乡村振兴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涉黑涉恶等土储问题,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乡村振兴、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二)在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帮扶地和群众脱贫摘帽后,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产生“松气歇脚”麻痹思想,个别干部只挂名不干事,应景对付推脱责任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领域脱离实际、拔高标准、贪大求全,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工作成果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弄虚作假、数字扶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教育医疗领域

(一)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以教牟利等问题,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损害教育公平的问题;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强制学生购买辅导材料以教谋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等问题。

(二)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放松监管违规审批问题;医疗单位工作人员与他人勾结欺诈骗保和索要、收受红包,以及强制消费向患者推荐药品和医疗器械,收取商家回扣等问题。

四、司法执法领域

(一)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特别是裁判不公、不依法执行。

(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有法不执、有责不履;对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漠然视之,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消极执法、随意执法;为谋取不当利益滥用执法权力,选择执法、徇私枉法;行特权、耍威风,粗暴执法、伤民害民等问题。

五、基层民生领域

(一)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涉农补贴、救灾救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优亲厚友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基层干部在落实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方面,落实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致使中央精神在落实中变形走样,消减群众获得感等问题。